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和全国妇联《全国妇联推进落实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>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深入开展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,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,省儿童中心策划实施“护育荆楚”0-3岁儿童社区托育支持项目,在武汉市武昌区融侨华府社区建设0-3岁家庭科学育儿支持示范站。根据工作需要,省儿童中心拟向社会组织购买示范站运营服务岗位。
一、岗位服务内容
安排一名专职专业工作者到融侨华府社区0-3岁家庭科学育儿支持示范站负责运营、管理、服务工作,服务时间为两年。
二、经费额度
1.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6.2万元,响应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;
2.本项目服务费用包括服务成本、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,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。
三、供应机构与选派人员资格条件
(一)供应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1.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省各级各类民办社会服务机构;
2.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3.有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,有依法缴纳税收、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;
4.具有提供托育早教专业服务的能力;
5.机构活动开展正常,无违法记录,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。
(二)选派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幼儿教育、学前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,年龄不超过40周岁;
2.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;
3.身体健康,体检合格,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。
四、服务内容
负责示范站场地管理、设施设备维护、儿童安全保障等工作,按照省儿童中心要求,在服务期内提供每年不少于400场亲子活动。
五、工作流程
供应商提供响应材料一式贰份,需加盖单位公章,并密封报送。响应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:(1)询价单;(2)机构法人证书及派出人员毕业证书、资格证书;(3)机构过去提供相关服务情况、拟派驻人员简历,提交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96号湖北省儿童中心,提交时间:12月10日8:30至12月14日17:30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官晔
联系电话:027-65380225
湖北省儿童中心
2020年1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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